江蘇光伏政策匯總!光伏補貼最高200萬元 !
1、2021年03月16日
- 江蘇南京市
- 《南京市綠色建筑示范項目管理辦法》
- 文件要求,太陽能光伏項目按照不超過500元/kW予以補助。原則上單個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項目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2、2021年08月10日
- 江蘇張家港市
- 《張家港市修訂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專項引導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 文件提出,綠色建筑示范項目:
- 一星級綠色建筑項目5-10元/平方米,單個項目補助總額不超過50萬元;二星級綠色建筑項目10-20元/平方米,單個項目補助總額不超過80萬元;三星級綠色建筑項目20-30元/平方米,單個項目補助總額不超過100萬元;
3、2021年09月15日
- 江蘇南京市江寧經濟技術開發區
- 《江寧經濟技術開發區促進綠色發展暫行辦法》
- 2021年10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五年。
- (1)對新建分布式光伏發電的項目投資方按照發電量給予補貼,補貼標準為0.1元/千瓦時,單個項目最高享受補貼時間為3年,補貼時間范圍在本辦法有效期內。由項目投資方于項目并網后在線持續運行6個月以上后提出申請。
- (2)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新建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應用方(屋頂方)按照項目裝機容量給予一次性補貼,補貼標準為0.2元/瓦。單個項目最高補貼100萬元。由應用方(屋頂方)于項目并網后在線持續運行6個月以上后提出申請。
4、2021年11月19日
- 江蘇省
- 《關于開展2022年電力市場交易工作的通知》
- 統調光伏、風電:光伏發電按照全年不超過900小時、風電按照全年不超過1800小時電量參與年度市場交易。
- 省內統調光伏、風電機組的綠色電力市場交易電量按照實際交易電價結算。帶補貼的統調光伏、風電機組參與市場交易部分的電量,不再領取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或申請綠證,可不計入其全生命周期保障收購小時數。
5、2021年11月19日
- 江蘇蘇州市吳江區
- 《蘇州市吳江區分布式光伏規模化開發實施方案》
- 文件提出:對2021年7月至2023年底期間并網發電,且接入全區光伏發電數字化管理平臺的光伏和儲能項目進行補貼。其中,工業企業分布式光伏項目應用方(屋頂方)補貼0.1元/千瓦時,補貼項目1年的發電量;
- 居民屋頂光伏項目按1元/瓦對投資方進行一次性裝機補助;
- 學校、醫院、黨政機關和村(社區)等公共建筑屋頂光伏及其他項目補貼投資方0.2元/千瓦時,補貼2年發電量;
- 對實際投運的儲能項目,按照實際放電量給予運營主體補貼0.9元/千瓦時,補貼2年放電量。
6、2021年11月30日
- 江蘇省
- 《關于組織開展整縣(市、區)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工作的通知》
- 通知要求,科學規劃,整體推進。系統梳理縣(市、區)全域屋頂資源,統籌謀劃整體開發方案,合理布局開發區域,整村、整鄉(鎮)整體推進,成熟一個開發一個,分批有序實施。
- 因地制宜,景觀融合。充分考慮光伏發電與周邊環境景觀相融合,因地制宜開展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建設,形成與“美麗江蘇”相結合、與城市空間相統籌、與建筑風格相協調的新型能源景觀。
7、2022年03月01日
- 江蘇蘇州工業園區
- 《蘇州工業園區進一步推進分布式光伏發展的若干措施》
- 2022年1月1日后并網發電、且接入園區碳達峰平臺的分布式光伏項目(光伏發電設施建設要求納入土地出讓條件和規劃條件的項目除外),對建筑業主方按項目發電量補貼0.1元/千瓦時,補貼1年。對光伏建筑一體化應用項目(光伏組件作為建筑構件)投資方按項目發電量補貼0.1元/千瓦時,補貼3年。
- 支持光伏項目配置儲能設施,2022年1月1日后并網、且接入園區碳達峰平臺的儲能項目,對項目投資方按項目放電量補貼0.3元/千瓦時,補貼3年。
8、2022年03月01日
- 江蘇南京市
- 《關于征集2022年度南京市綠色建筑示范項目的通知》
- 申報已結束,可作為資料參考
9、2022年03月31日
- 江蘇省
- 《關于開展2022年光伏發電市場化并網項目開發建設工作的通知》
- 文件對項目范圍、項目庫建設要求進行了規范,也對如何進行項目申報、項目審核并網做出說明。
- 工作安排:申報截止時間為2022年12月15日。
10、2022年05月07日
- 江蘇省蘇州市
- 《關于加快推進全市光伏發電開發利用的工作意見(試行)》
- 文件要求,到2025年底,全市新增光伏裝機并網容量2000兆瓦以上,力爭達到3000兆瓦左右,累計光伏裝機并網容量達到4500兆瓦左右,光伏裝機規模占本地機組比重達到15%左右。各縣級市(區)目標任務文件附件。/12022年06月01日
- 江蘇啟東市
- 《關于印發啟東市整市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實施意見的通知》
- 文件要求,建設規模:圍繞“5432”目標任務,計劃全市完成黨政機關屋頂0.3萬千瓦;學校、醫院等公共建筑屋頂1.2萬千瓦;工商業屋頂18.5萬千瓦;居民屋頂10萬千瓦。合計新增裝機規模30萬千瓦。
11、2022年06月30日
- 江蘇省
- 《江蘇省“十四五”可再生能源發展專項規劃》
- 文件要求,到2025年,省內可再生能源占全省能源消費總量比重將達到15%以上,全省可再生能源裝機達到6600萬千瓦以上,占總裝機比重超過34%。其中,風電裝機達到2800萬千瓦以上,光伏發電裝機達到3500萬千瓦以上,生物質發電裝機達到300萬千瓦以上。
12、2022年07月15日
- 江蘇昆山市
- 《關于加快推進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開發建設的工作意見》
- 文件要求,“十四五”期間,新增并網裝機容量500兆瓦。到2025年,全市分布式光伏發電能力顯著提升,累計并網裝機容量達800兆瓦,年發電量達8億千瓦時,所發電量全部實現就地消納。分布式光伏開發市場環境進一步開放,光伏產業鏈市場主體更加多元,分布式光伏在工商業、交通、農業、建筑、戶用等領域應用進一步普及,能源清潔化利用和高質量發展取得明顯成效。
13、2022年08月10日
- 江蘇無錫高新區
- 《關于無錫高新區(新吳區) 關于節能降碳綠色發展的政策意見》
- 文件規定,對新建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的屋頂等場地業主單位按照裝機容量給予一次性補貼,補貼標準為0.1元/瓦,單個項目最高補貼50萬元。對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投資區外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投資方按照項目裝機容量給予一次性補貼,補貼標準為0.05元/瓦,單個項目最高上限25萬元。
- 對實際投運的新建儲能項目,按照項目裝機容量給予使用單位一次性補貼0.1元/瓦,單個項目最高上限50萬元。對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投資區外的新建儲能項目投資方按照項目裝機容量給予一次性補貼,補貼標準為0.05元/瓦,單個項目最高上限25萬元。
14、2022年08月17日
- 江蘇蘇州市
- 《蘇州市教育系統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開發利用實施方案》
- 文件提出,鼓勵符合條件的學校建筑按照光伏建筑一體化(BIPV)進行屋頂和外立面設計,優先使用光伏瓦、光伏幕墻等構件替代傳統建筑裝飾材料。既有建筑在符合安全條件的前提下,按照“宜建盡建”原則,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到2025年底,全市教育系統建筑屋頂建設光伏設施,安裝比例不低于可安裝光伏屋頂面積的60%。
- 上一條智造為基,競逐全球 | 一圖回顧科達制造上市二十周年2022-10-12 15:37:20
- 下一條關注!二十大報告中的能源電力工作重點!2022-10-12 15:37:20